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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办事服务制度

发表于:2009-10-31

 

一、推进办事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医疗机构办事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医院办事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提高医疗机构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办事公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讲求实效和时效,不搞形式主义。

2.方便群众,有利于医患和谐原则:公开的形式和内容都应有利于群众知情,便于患者就医,有利于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3、与政务公开衔接原则:医疗机构的办事公开应与卫生局的政务公开相衔接、相促进。

(三)工作目标:

推进医院办事公开制度,逐步规范、提高和完善,要达到以下目标:

1.公开内容具体、细化,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

2.公开的程序规范化,使之成为医院服务和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得以实施。

3.公开效率逐步提高,通过及时有效地公开医院办事制度,提高医院服务的透明度,畅通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群众对医院办事公开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2.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门诊各科(含专家、专科)医生安排。

4.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规定。

5、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二)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1.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查询服务。

2.住院病人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医院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费用结算明细清单。

3.为门急诊患者提供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清单。

(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三、办事公开的主要形式

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各级医院应根据自身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办事制度。主要公开形式有:

(一)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公告栏;

(二)通过黑龙江卫生信息网站公开;

(三)在服务窗口发放有关资料;

(四)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查询电话等;

(五)建立院领导接待日、设立院长信箱和投诉信箱等。

四、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医院办事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应建立以下制度:

(一)制订医院办事公开目录,建立办事公开信息、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更新维护制度。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

(二)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医院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我局要加强所属医疗机构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把这项工作列入医院管理、行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三)舆论监督制度。我局将适时组织社会对全县医院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情况的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

五、切实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医疗机构是医院办事公开工作的主体,要健全医院办事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我局将把医院办事公开工作列入全行业管理,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并列入对医院管理考核评估和行风与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促进医院办事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